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概况位于本省东部,陇海铁路通过北境。属商丘市。面积786平方公里,人口56.55万,辖15个乡(镇),322个行政村。自然环境本县黄河故堤横穿东北部,地势稍高。陇海铁路以南地势平坦,海拔50米。大沙河、兆河两岸有沙丘分布。年平均气温14.2℃,年平均降水量647毫米。无霜期216天。经济现状国内生产总值133172万元,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371元。现有耕地68.38万亩,粮食作物以小麦、玉米、红薯、大豆为主;主要中药材有白芍、生地。土特产有金顶谢花酥梨,具有皮薄胞甜多汗少渣的特点。白腊条、张弓酒、山羊板皮。